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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市粮罚字〔2022〕第02号

日期:2022-02-16     作者: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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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良乡昊天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未执行市粮食和储备部门出入库要求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京市粮罚字〔2022〕第2号

违法主体名称:北京市良乡昊天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102718451U

法定代表人:刘旻皞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接收2020年第五次竞价交易市储备小麦时,实际中标单位为北京市昌平后牛坊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市级储备小麦采购工作方案》要求接收单位在粮食发运前须按照中标单位提供的粮源信息进行核实,并出具书面实地核实材料,由于当事人入库粮源为本库提供,所出具的实地核实材料非中标单位粮源,存在粮源信息实地核实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当事人未执行市粮食和储备部门出入库要求的行为违反《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类别:罚款

行政处罚结果:罚款30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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