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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市级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批情况表

日期:2021-09-10     作者: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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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自2021年4月15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施行后,本市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受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申请。原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在本市收购粮食的,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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