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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本市2021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0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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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本市

2021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1〕87号)要求,做好本市夏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夏粮收购各项工作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力做好首都粮油保供稳市及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是本市粮食工作的重要环节。当前粮食市场形势错综复杂,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对于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担当、主动作为,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工作,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保障首都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二、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组织协调

当前影响粮食价格的因素复杂,受玉米价格上涨的影响,玉米、小麦的市场联动性进一步增强。在收购期间,小麦价格走势还存在不确定性。各有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区小麦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做到心中有数;要引导相关企业入市收购,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备案并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密切关注、妥善应对收购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市粮食和储备局。

三、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本市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应按规定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跨省收购粮食的企业,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首农食品集团等本市骨干粮食企业,要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入市收购,保障本市农民售粮顺畅。要加强外埠粮源基地建设,夯实与主产区企业的产销合作关系。收购过程中,企业要优化管理和服务,为农民售粮提供便利,做到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

四、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维护收购良好秩序

各有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杜绝“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和“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顶新”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各有关企业要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减少收购、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损失浪费,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维护良好秩序。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1〕87号)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