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提升政府治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方便企业办事,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构建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的具体要求,《北京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告知承诺制暂行办法》公布施行,北京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可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次性公布告知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的办理条件、标准、技术要求、所需材料,企业可通过做出相应承诺申请办理,受理审批时限由原8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场即时办结、网上申请0.5个工作日办结,实现当场取得行政许可,大大缩短企业办事时限,提升了办事效率。
同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对办理企业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更好地维护良好、诚信的社会发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