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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市粮罚字〔2025〕第03号

日期:2025-05-12     作者:​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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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兴粮青云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未执行

市粮食和储备部门出入库要求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京市粮罚字〔2025〕第03号

违法主体名称:北京兴粮青云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1029039480

法定代表人:康国强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在当事人承储,北京五得利京辉萱商贸有限公司代轮换的1000吨买断粮权市储备小麦粉中,有134吨存在未执行市粮食和储备部门提出的“库存保持常量,实物顶替轮出”的滚动轮换要求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类别:罚款

行政处罚结果:罚款30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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