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维护公众权益,牢固树立为公众服务意识,积极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端正服务态度,耐心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与疑惑,坚持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于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提供便利条件,代为记录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免费复印相关资料文件;
三、通过设立公示栏、升级政务网站、发放便民服务手册等形式,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办理许可业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可办理信访接待、行政许可事项,在工作时间内确保工作人员随时接待,并采取措施减少群众等待时间。努力做到工作环境整洁,办公设备齐全,满足工作需要,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涉及我局职能的文件、资料齐全,可免费提供查询服务;
五、严格按照《北京市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受理及办理信访事项,不推诿、不拖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六、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值班电话55574700、政务网站、微博、政风行风热线的作用。工作日内收到的网上群众来信当日或次日做出受理和转办意见并通过网络回复来信人,对于不属我局职能的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告知诉求途径;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受理和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材料和程序实行信息公开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当日或次日受理,准予许可的及时公示;
八、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九、严格保密规定,不得私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保密信息;
十、虚心接受公众监督,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举报投诉拨打监督电话:5557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