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提出“到2023年底前,本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标准更加制度化、实施更加规范化、管理更加科学化,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明显提升,努力实现行政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的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市粮食和储备局对照职权清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
二、《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法规规章授权制定的管理制度、部门“三定”以及监管职责分工的规定等。
三、《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结合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在深化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基础上,梳理汇总33项行政处罚职权对应的行政检查事项,形成《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检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以表格形式体现,涵盖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检查频次等要素,明确各项检查的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