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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5-11-30    来源: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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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党的十八大做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把保障粮食供应能力牢靠地建立在自己身上”、“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发表了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重要讲话。中央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列为2014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和2015年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强调各级政府要自觉承担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国务院将于每年3月,对省级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出台具体监督考核办法。同时,要求省级人民政府于2015年11月30日前,出台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监督考核办法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备案。

2.《实施意见》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为切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提高本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结合本市实际,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3.《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内容主要包括:强化粮食安全意识和责任;提高粮源供应能力,管好用好地方粮食储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流通能力;加强粮食市场调控,保障粮食市场平稳有序;强化质量安全治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粮食产业升级和健康消费;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监督考核七个方面问题,共20条。另附2个附件。

附件1《北京市粮食安全区县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共10条,主要明确了本市粮食安全区县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工作组的组成;考核工作的原则;考核主要内容;考核的评分方式、考核结果等级划分;考核步骤;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纪律;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及实施日期等。

附件2《北京市粮食安全区县长责任制考核表》主要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共分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储备责任;落实粮食应急供应保障责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责任;落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责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粮食行政管理能力建设责任等6个方面,9个重点考核事项,19个考核指标。同时明确了每个考核指标的考核部门。

考核主要分远郊区和城六区2个考核体系,按照考核指标分别评价打分。

4.《实施意见》的适用对象?

适用于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