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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北京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3-31    来源: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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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粮食流通统计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水平,科学有效开展粮食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经北京市统计局批准,《北京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京粮发〔2022〕16号)于2022年3月31日正式印发施行(以下简称《制度》),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制度》的背景

近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国粮粮规〔2021〕250号),经逐条对照研究,我们认为该制度所列统计指标不能完全满足本市粮食流通统计需求,拟新增部分统计项目。按照《北京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京统发〔2021〕35号)相关规定,新增统计调查项目和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需经北京市统计局审批,为此,我们制定了《北京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并获批印发。

二、修订《制度》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3.《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

4.《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实施细则》

5.《北京市统计条例》

6.《北京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三、《制度》中新增的统计项目

在确保《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在《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年)报表》中增设实际省外购、实际进口、实际省外销、口粮及餐饮业四个指标。新增《粮油省际间流向月(年)报表》,并开设省际间流向模块,涉粮企业均可顺利实现数据网络报送。本着既可如实记录粮食购进、销售、加工和储存等基础数据,又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的原则,设立《北京市粮食经营统计台账》,兼顾经营台账、统计台账功能。

四、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流通行政管理的部门和经营活动为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业务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养殖、饲料及食品酿造、酒精、淀粉等加工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粮油科研单位(北京市辖区范围内),以及辖区内被抽中的城乡居民户。

五、意义和作用

《制度》的实施,将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粮食政策、实行宏观调控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对引导粮食合理有序流通、保持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