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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 [实施日期] 2025-11-06
  4. [成文日期] 2025-11-06
  5. [发文字号] 京粮发 〔2025〕 29号
  6. [废止日期] 2026-04-30
  7. [发布日期] 2025-11-06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9. [文件来源]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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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北京市粮食行业协会,北京市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皇城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十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相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本市秋粮收购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组织,确保秋粮收购工作有序开展

抓好粮食收购工作是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强化粮食市场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各涉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秋粮旺季收购为重点,提早谋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周密推进实施,确保收购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加强常态化沟通协调,强化区域间、部门间协同联动,妥善解决收购中的困难、问题及突发情况。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向各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做好要素保障,扛稳扛牢收购主体责任

各涉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强化收购人员力量保障和培训,做到有人收粮;提前组织辖区内收购企业统筹好仓容资源,做到有仓装粮;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收购资金,落实好市场化收购融资支持政策,做到有钱收粮;加强粮食运输需求与运力供给对接,密切与交管部门沟通协调,做到有车运粮。

认真抓好市场化收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着力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提升服务、搭建平台,切实增强市场购销活力。一要持续加强产销衔接和农企对接,积极支持加工企业和合作社参与粮食收购,主动联系饲料加工厂、养殖场等重点用粮企业,多措并举引导各类主体入市;二要及时发布秋粮生产、质量、收购、价格等相关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三要督导企业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做到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四要优化咨询服务,主动加强与售粮群众的面对面交流,第一时间解决好群众遇到的问题;五要加强对农户科学储粮的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保障措施,依托“两微一端”及各类电子屏,推广“农户储粮·专家说”等科普视频,切实帮助农户减损增收。

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一要统筹考虑生产形势、市场走势及天气变化等因素,提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落实区政府托底收购政策,尽量减少种粮农民损失;二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一旦发生新粮品质下降,阶段性售粮不畅等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必要时采取地方临储等方式妥善处置,发现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粮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置,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三是有“郊区收购转储”计划的区,要加强与国有粮食企业的合作,坚持政策执行“不走样”,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长效机制,做好秋粮收购信贷资金保障

各涉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首农食品集团、皇城粮油公司要切实落实好秋粮收购资金筹措主体责任,摸底粮食收购企业在本市开展粮食收购业务的资金需求,主动与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对接,支持当地金融机构落实信贷政策措施,因地制宜为企业入市收购创造良好的资金支持条件。一是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充分做好政府储备粮收储轮换资金保障工作,主动协调农业发展银行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储备粮收储轮换顺利进行;二是研究完善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长效保障机制,指导辖区内粮食企业、集团所属企业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市场化收购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督促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按照《农民售粮款兑付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严禁出现挤占挪用资金、“卖粮难”、“打白条”等问题;三是结合《北京市支持粮食市场化收购融资实施方案》(京粮发〔2024〕48 号),做好粮食市场化收购补助资金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发挥粮食市场化收购融资政策的支持作用。

四、严格执法监管,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各涉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一要围绕粮食收购质量检验、售粮款支付、政策性粮食定点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突出检查重点,坚决查处损农坑农、侵占农民利益问题;二要充分发挥12325、12315热线作用,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响应机制,对经查实的压级压价、未及时支付售粮款、未按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等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三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预防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续推动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秋粮收购工作督导。粮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合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五、梳理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各涉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认真梳理秋粮收购相关任务,落实清单化管理。一要摸底梳理辖区内秋粮品种、播种面积、预计单产、分布、种植大户和合作社等粮食生产情况,收购网点名单和设置情况以及本区应急收购预案,于2025年11月20日前送市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储备处;二是秋粮收购期间要主动对接收购企业、经纪人等购粮主体,加强对粮食收购数量及去向的掌握,加强对涉粮舆情的监测,加强对收购主体的监督检查;三是收购季结束后,及时总结收购相关工作情况,于2026年3月31日前送市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储备处。

首农食品集团、皇城粮油公司要切实体现国有企业的责任担当,做好应急收购相关仓容、人员、资金、运力等各项准备,制定应急收购预案,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储备处。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首农食品集团、皇城粮油公司将秋粮收购资金需求摸底及保障情况、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及完善情况、与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对接情况等粮油收购资金筹措有关工作开展形成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粮食和储备局财务审计处。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11月6日     

(联系人:粮食储备处 张春芳,电话:55574660;财务审计处 耿新莹,电话:55574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