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局:
为健全完善本市粮食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要求对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经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10月29日第2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0月31日起施行,《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粮发〔2023〕63号)同时废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0月29日
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2024版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标准 | 检查频次 |
1 | 对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收购企业)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备案信息情况的检查。 | 粮食收购企业 | 1.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备案。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粮食收购企业收购备案日期为粮食收购前或收购季活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备案后如无信息变更,无需再次备案。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2 | 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情况的检查。 | 粮食收购者(包括从事粮食收购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粮食收购者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对检验仪器设备和扦样、检验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2.查阅、复制与粮食经营活动中与质量安全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检验报告以及其他资料、凭证。 3.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 1.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政策,按质论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执行下列规定: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3 | 对粮食收购者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情况的检查。 | 粮食收购者(包括从事粮食收购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粮食收购者是否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粮食收购者应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售粮款。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4 | 对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情况的检查。 | 粮食收购者(包括从事粮食收购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粮食收购者是否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5 |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情况的检查。 |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 |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 | 1.进入粮食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进入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调查取证; 4.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账簿、凭证; 5.对有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询问。 | 1.本市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按照《北京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内容要求,建立粮食经营统计台账。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6 |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检查。 |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 |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 1.进入粮食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进入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调查取证; 4.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账簿、凭证; 5.对有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询问。 | 1.本市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按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7 | 对粮食储存企业(粮食经营者)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情况的检查。 | 粮食储存企业、粮食经营者 | 粮食储存企业(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复制与粮食经营活动中与质量安全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检验报告以及其他资料、凭证。 | 1.粮食销售出库前,粮食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以下统称检验报告),作为出库质量安全依据。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8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按要求使用仓储设施情况的检查。 | 1.粮食收购者(包括从事粮食收购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是否按要求使用仓储设施。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使用的仓储设施,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9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按照规定使用运输工具情况的检查。 | 1.粮食收购者(包括从事粮食收购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运输工具。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0 | 对市储备粮承储企业执行市粮食和储备部门的出入库要求情况的检查。 | 市储备粮承储企业 | 市储备粮承储企业是否执行市粮食和储备部门的出入库要求。 | 1.进入市储备粮承储企业或者储粮地点检查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情况。 | 1.查看是否按照市储备粮轮换出入库计划要求的地点、品种、数量、时限执行出入库任务。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1 | 对市储备粮承储企业拒绝、阻挠或者干涉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的检查。 | 市储备粮承储企业 | 市储备粮承储企业是否拒绝、阻挠或者干涉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 1.进入市储备粮承储企业或者储粮地点检查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情况。 | 1.市储备粮承储企业对市粮食和储备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配合。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2 | 对粮油仓储单位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情况的检查。 | 粮油仓储单位 | 粮油仓储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备案管理部门为粮油仓储单位库区所在行政区域的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3 | 对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内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检查。 | 粮油仓储单位 |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内容是否弄虚作假。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粮油仓储单位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仓储业务类型、仓(罐)容规模等情况应当与《北京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通知书》记载内容一致。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4 | 对粮油仓储单位拥有固定经营场地,并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的规定情况的检查。 | 粮油仓储单位 | 粮油仓储单位是否拥有固定经营场地,并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的规定。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粮油仓储单位的固定经营场地至污染源、危险源的距离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5 | 对粮油仓储单位拥有与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情况的检查。 | 粮油仓储单位 | 粮油仓储单位是否拥有与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拥有与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6 | 对粮油仓储单位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的检查。 | 粮油仓储单位 | 粮油仓储单位是否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应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7 | 对经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粮油仓储单位名称中使用“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情况的检查。 | 粮油仓储单位 | 粮油仓储单位是否经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名称中使用“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粮油仓储单位是否悬挂“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的标牌。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8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情况的检查。 | 粮油仓储单位 | 粮油仓储单位是否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粮油入库管理规定: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8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情况的检查。 | 粮油仓储单位 | 粮油仓储单位是否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粮油出库管理规定: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8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情况的检查。 | 粮油仓储单位 | 粮油仓储单位是否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粮油储存管理规定: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8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情况的检查。 | 粮油仓储单位 | 粮油仓储单位是否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粮油储存管理规定: 7.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19 | 对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情况的检查。 | 单位、个人 | 是否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 | 1.进入粮食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进入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调查取证; 4.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账簿、凭证; 5.对有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询问。 | 1.应当具有相关部门同意拆除、迁移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或改变其用途的文件。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20 | 对粮油仓储单位按照《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规定,及时备案情况的检查。 | 粮油仓储单位 | 粮油仓储单位是否按照《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规定,及时备案。 | 1.进入粮油仓储单位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21 | 对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情况的检查。 | 粮食收购者(包括从事粮食收购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对检验仪器设备和扦样、检验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2.查阅、复制与粮食经营活动中与质量安全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检验报告以及其他资料、凭证。 3.检查粮食数量、质量。 | 1.收购粮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执行下列规定: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22 | 对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按规定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情况的检查。 | 粮食收购者(包括从事粮食收购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粮食收购者是否按规定,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当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23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不符合规定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情况的检查。 | 1.粮食收购者(包括从事粮食收购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将不符合规定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不得将下列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24 | 对粮食应急状态发生时,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的检查。 | 有关单位和个人 | 粮食应急状态发生时,是否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 1.进入粮食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进入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调查取证; 4.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账簿、凭证; 5.对有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询问。 | 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25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虚报粮食收储数量情况的检查。 |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是否虚报粮食收储数量。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粮食收储数量。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26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情况的检查。 |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是否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27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情况的检查。 |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是否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28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情况的检查。 |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是否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清偿债务。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29 | 对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是否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30 | 对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情况的检查。 |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是否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政策性粮食出库前应当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具有相应检验报告。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31 | 对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情况的检查。 |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 | 粮食经营者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是否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不得违规倒卖。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32 | 对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情况的检查。 |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是否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1.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33 | 对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情况的检查。 |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 | 1.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 | 1.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
注: 1.本裁量权基准所称粮油仓储单位,是指仓容规模500吨以上或者罐容规模100吨以上,专门从事粮油仓储活动,或者在粮油收购、销售、运输、加工、 进出口等经营活动过程中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政府储备粮。 食用油(含成品粮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