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  >  粮油物资安全  >  粮油储备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2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30     作者: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号:        

京粮发〔2022〕33号

各涉农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皇城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企业:

为做好本市夏粮收购各项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按照《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9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受极端天气频发和严重性增加、新冠疫情、地缘冲突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力抓好粮食收购,是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的现实要求,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具体行动。各区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强化举措、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夏粮收购各项重点任务,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二、加强形势研判,确保收购市场平稳有序

各区粮食和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跟踪主要粮油品种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加强分析研判,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认真做好夏粮收购相关统计和市场监测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粮食购销情况调查,及时掌握农民售粮进展和市场价格情况。加强收购政策宣传解读,优化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粮油供求、购销、价格等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本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开展本市收购,同时到产区开展粮食经营,拓宽粮食购销渠道。建有外埠粮源基地的企业应充分发挥粮源基地在支持产区粮食收购、保障本市粮食供应的桥头堡作用,持续提升一手粮源掌控能力。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皇城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要发挥本市粮食收购主渠道作用,提前安排应急收购网点,准备好收购资金,确保有仓收粮。

三、统筹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落实为农服务各项措施

要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紧贴售粮农民需要,提高服务水平,帮助农民顺畅售粮、企业有序收粮。要优化收购现场服务,督促收购库点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柜、仪器设备“持证上岗”,做好咨询讲解、指示牌设置、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要切实强化粮食产后服务,积极开展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帮助农民减损增收,积极落实好节粮减损各项举措,减少收购环节粮食损失浪费。要积极推广预约收购,各收粮库点要带头采用“互联网+”收购方式,尽可能做到预约收购,避免集中扎堆售粮,减少人员聚集。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指导售粮农民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防疫物资,定时进行环境消杀,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确保粮食收购和疫情防控两不误。要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范开展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及管理工作。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日常巡查、走访农户、联系收购企业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内夏粮收购情况(见附表)。同时,各有关企业要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和作业监管,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市粮食和储备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强化收购监管,维护良好收购秩序

各区粮食和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要会同区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有关规定,加强入库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发现不合格粮食要及时妥善处置,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加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发挥12325、12315监管热线作用,由行政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操纵价格,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虚假收购”、“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从严从重查处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维护好收购秩序。

附件:北京市2022年夏粮收购数量汇总表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