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发〔2022〕53号
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市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皇城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粮食行业协会、其他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 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170 号)精神,结合本市秋粮生产实际,现就做好 2022 年秋粮收购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秋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粮食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在当前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抓好秋粮收购工作,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端牢中国饭碗的实际行动。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胸怀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把抓好秋粮收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协同、狠抓落实,以实际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创新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市场化收购
各涉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坚决守住不发生农民“卖粮难”的底线,坚持市场化理念不动摇,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一要主动对接农业部门,准确把握秋粮生产、收获形势,指导农户做好粮食收获、储存保管工作,降低粮食损耗,深入了解农民售粮需求;二要积极为农民售粮寻找出路,主动联系饲料加工厂、养殖场等重点用粮企业,抓好粮食产销对接,支持用粮企业入市收购;三要引导粮食购销企业、粮食经纪人入市收购;四要制定本区粮食应急收购预案,落实区政府托底收购政策,针对可能出现的不达标粮食,采取地方临储等方式妥善处置,尽量减少种粮农民损失,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五要加强统筹协调,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等重要环节,逐个落实粮食收购网点,指导监督本区各类收购主体开展收购工作。有“郊区收购转储”任务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加强与国有粮食企业的合作,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各有关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对接农民售粮需求,创新优化服务方式,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要着力提升现场服务水平,做到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做好咨询讲解、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要利用好仓容、资金、渠道等资源优势,统筹考虑粮源分布和仓容情况,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就近售粮,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当前疫情多点散发形势,提前做好应对预案,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收购工作影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压实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动粮食流通行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坚持系统观念,全力做好粮食保供稳价各项工作
各涉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密切跟踪粮食市场和价格动态,紧盯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加强分析研判,丰富政策储备,掌握工作主动。要认真做好统计监测工作,落实好质量安全监测样品采集及送检工作,定期发布秋粮生产、质量、收购、价格等相关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主流媒体采访报道等方式,主动发声、回应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加强粮源调度,扎实做好粮食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和平稳运行。要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升应急保供能力。
各相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认真做好区级储备粮轮换购销工作,科学把握轮换节奏,强化与市级储备协同,发挥好吞吐调节作用。
四、严格执法监管,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各涉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2〕144号)有关规定,加强秋粮收购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交叉检查”“12325、12315热线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效能。要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郊区收购转储”全面使用信息化系统开展业务,确保粮库信息系统和市级平台、国家平台互联互通。要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虚假收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作用。市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秋粮收购工作督导。粮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合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各涉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优化完善收购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健全粮食收购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压实各方责任,及时协调解决秋粮收购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田间地头和收购一线,全面了解农民和各类市场主体诉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完善政策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
各涉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在2022年12月1日前,将本区粮食收购网点名单报市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储备处(联系人:张春芳,55574660,zhangcf@lsj.beijing.gov.cn)。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