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着力推进人才兴粮兴储,广泛集聚行业领域人才力量,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高水平人才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开展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专家型和高技能人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扎实,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坚守诚信底线,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长期工作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研、管理和生产各条战线,一般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基层实情,熟悉本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发展动态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
3.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业务活动。
(二)专家型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国务院专家组成员和“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并在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完成北京市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或工程项目(课题),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取得一定的原始理论创新或发明,有助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3.主持研发并得到广泛应用,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原创性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成果;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北京市或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
5.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方面有一定成果,为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作出重要贡献。
(三)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刻苦钻研本职业(岗位)技术技能,具备同行工人的绝技绝活;
2.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技能创造,相关技术成果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能够有效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问题,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4.在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向推荐单位申报。同一候选人只能由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不同渠道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二)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受理申报后,应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择优向市粮食和储备局推荐。
(三)评审。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聘请行业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库人选。
(四)公示公告。专家型人才入库名单在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发布公告,高技能人选建议名单在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人才库正式人选。
三、有关要求
(一)市属国有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由集团总公司推荐申报;其他企业按属地管理由区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推荐申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高校等,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向市粮食和储备局申报。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一式1份邮寄至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同时以邮件形式报送汇总表、申报表的Word版。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申报表“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只需在汇总表盖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莹
邮箱:liuying@lsj.beijing.gov.cn
联系电话:55574665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