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粮油加工企业:
为加强本市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粮发〔2022〕51号)有关要求,以及市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开展市级粮油应急加工企业的认定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度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征集工作,征集范围包括本市及外埠粮油加工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标准
粮油应急加工企业作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五种类型之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信誉,无违法经营行为。
(二)生产经营的粮食产品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近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在抽检抽样中未出现不达标的情况。
(三)生产经营环境符合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护有关规定,相关措施和设备能够确保粮食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近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同时,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粮食应急加工能力或小包装粮油生产能力;具备一定储存能力;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所需的工艺设备、检化验仪器和检化验能力;从业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企业平时应按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急加工任务下达后,要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加工任务。企业应建立应急加工预案,确定应急管理负责人、联系人,结合实际组织应急加工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申报粮油应急加工企业,能力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北京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推荐标准中“应急加工企业”的市级标准(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企业需如实、准确填写《北京市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申请书需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需提供PDF电子版):
1.申请书(介绍企业生产能力概况和申请意向)
2.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三证合一件)
4.产品销量台账(2024年上半年的月销量台账)
5.粮油质量检验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注:2名,复印件)
6.商标证书
三、申报时间
结合市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粮油应急加工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1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粮食和储备局。(联系人:许宏超 何复祖,电话:010-55574749 010-55574699,邮箱地址:xuhc@lsj.beijing.gov.cn)。
附件:1.北京市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推荐标准(市级)
2.北京市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