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应急救灾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健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夯实应急保障物质基础,进一步提高应急救助保障能力,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计划开展我市应急救灾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基地(以下简称产能储备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应急救灾物资主要包括棉被褥、防寒服、棉衣裤、睡袋、毛巾被等被装类,帐篷、折叠床、气垫床、折叠桌凳等安置类,应急灯、贮水罐、背囊等装具装备类以及家庭应急包等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稳定供应保障能力,能够灵活转产扩产的应急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均可申报产能储备基地。若企业内多家公司涉及相关业务,产能储备基地的申报主体应为一级或二级公司。
二、申报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北京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北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生产能力的应急救灾物资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2.年销售收入连续3年较稳定;
3.近2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事故,未有失信行为。
(二)申报标准
1.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企业应急救灾相关产品在市场上占据一定地位,经营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参与过相关标准制定的企业优先;
2.具备完整生产能力。企业建立完整的生产制造体系、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严格的安全生产体系,可制定应急救灾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制度及应急状态下转产扩产方案等;
3.具备稳定供应保障能力。企业建有比较完善的周转仓储设施,建立上下游关联企业合作机制,具有较强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可承担稳定高效的应急供应保障任务。
三、工作程序
产能储备基地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选定,政企双方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合作。
(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产能储备基地创建相关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二)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在网站予以公布,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企业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填报,并对相关申报材料的一致性、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有关企业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企业承诺书、基本情况表以及申报材料清单所列内容的纸质版(详见附件)统一邮寄至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柴江辉 010-55574695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周燚 010-55520732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
邮政编码:100744
电子邮箱:wzcbc@lsj.beijing.gov.cn
附件:1.企业承诺书
2.应急救灾物资生产能力储备企业基本情况表
3.申报材料清单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