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12月19日第2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粮保管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京粮发〔2006〕146号)、《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粮通用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京粮发〔2010〕95号)、《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成品粮储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粮发〔2010〕96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凡公告废止的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