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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 [实施日期] 2025-01-01
  4. [成文日期] 2024-12-23
  5. [发文字号] 京粮发 〔2024〕 47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4-12-30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9. [文件来源]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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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12月19日第2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粮保管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京粮发〔2006〕146号)、《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粮通用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京粮发〔2010〕95号)、《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成品粮储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粮发〔2010〕96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凡公告废止的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