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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日期:2020-02-25     作者: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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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一)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405 电话:010-5557470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外事等工作。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交流合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工作。

(二)法规体改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413 电话:010-55574685)

承担本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推进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组织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三)规划建设处(流通管理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215 电话:010-55574672)

研究提出本市储备总体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粮食产品供应体系建设和新兴流通模式的发展。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市级投资和财政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负责统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相关工作。

(四)粮食储备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213 电话:010-55574717)

负责拟订市粮食储备储存布局、购销及轮换计划和动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储备粮的储存管理,指导各区粮食储备管理。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调控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本市粮食收购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局统计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五)物资储备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313 电话:010-55574695)

拟订本市重要商品和应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重要商品收储、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重要商品和应急物资储备的相关统计工作。

(六)安全仓储与科技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401 电话:010-55574659)

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管理,承担本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作。

(七)执法督查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509 电话:010-55574682)

拟订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本市事权粮政策执行和储备粮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八)财务审计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311 电话:010-55574696)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九)机关党委(人事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305 电话:010-55574745)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机关纪委(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403 电话:010-55574680)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一)离退休干部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503 电话:010-55574722)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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